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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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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置滞留在图书馆阅览室及公共区域私人物品的通知
日期: 2026-01-13      信息来源: 图书与信息中心      点击数:

各位读者:

图书馆作为为师生提供文献资源和学习空间的公共场所,基于公共资源共享和物品安全的考虑,私人物品不应以占座、遗弃等理由长期滞留在图书馆。为维护图书馆的正常秩序,营造整洁舒适的学习环境,按照《图书馆入馆须知》有关要求,图书馆将于1月16日,对阅览室的滞留物品进行清理。清理出的滞留物品将统一放置于图书馆二楼东侧物品存放处,请同学们及时取回。期末考试全部结束后,学校正式放假,若仍有无人认领的物品,图书馆将按废弃物品处理。

和谐校园,是你我共同的家园,需要我们携手守护。同学们,让我们与文明并肩,与道德同行,合理利用宝贵的学习空间,践行“人走桌空,座留他人”的原则,共同营造一个整洁、文明、平等的学习环境。




广西农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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