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新政策文件为准执行)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10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6000元。
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每生每年5000元。
筑梦奖学金
自2023年起,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计划连续开展5年。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每生每年4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三档执行。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7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中职升高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补助
资助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升入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学籍高职高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70个基点执行。国家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旗)的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向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
毕业当年自愿到我区同一基层单位就业且连续服务期在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的高校应届毕业生。补偿标准为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毕业生本人如有国家助学贷款尚未还清的,应将补偿款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当年度被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广西原就读高中(中职)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随同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复印件提交学校。
(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滋蕙计划
资助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的大学新生每生一次性补助500元。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后一个月内向广西原就读高中(中职)或市、县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滋蕙计划学生申请表》随同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等复印件提交学校或市、县教育部门。
(3)边境0—3公里大学新生入学补助
户籍地在边境0—3公里范围内且当年度被普通高等学校(含高职院校)录取为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标准为每生一次性补助2000元。学生收到高校录取通知后一个月内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广西边境地区大学新生入学补助申请表》。
勤工助学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奖学金、困难补助、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醒
须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开学后各班级辅导员统一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届时通过线上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申请认定,有相关佐证材料请提前拍照或扫描存档。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学生通过“先学后付”“免息分期”等不良贷款参加各种技能培训,使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要想了解学生资助政策的更多内容,请关注“中国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jybzzzx)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也可拨打学校资助咨询热线电话:0771-6600612。